您现在的位置网上信访 >> 内容页
编号:201003010628365069您的来信:
来信内容:
县长:你好! 望你在百忙中去看看坪地场乡枣员村余家湾组,那里的村干部和乡里的干部在不和老百姓有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就私自挖山和占用老百姓跟地种茶。老百姓在万般无赖下只好叫我在你们的信箱里留下次言,还望县政府能出面解决,我也会把次事反映到省里去。
来 信 人:江勇
来信日期:2010-03-01
处理情况:

网民同志你好! 你在县长信箱中反映坪地场乡枣园村余家湾组组长违法占地种植烤烟问题,经县委常委、县人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廷跃同志签署后,已转坪地场乡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向你回复如下: 2009年坪地场乡为了发展好全乡茶产业,在全乡实行规划种植,其中在枣园村大水井就规划了100亩的茶叶基地,为保证该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村支两委决定通过召开群众会,实行大户承包的形式进行发展,为此,于2009年10月20日晚便在枣园村余家湾组召开群众会议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会议议定事项如下:一、在基地范围内有土地的农户均自愿将自家的责任地用于村级茶产业的发展。二、一致同意承包给本组村民余文武个人管理,且承包期限最少不能低于15年。三、基于承包户在初始承包过程中涉及土地开挖、道路维修及其他劳动力的投入等因素,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前五年无偿种植,之后每年由承包人付给被占地农户100元/亩的承包费,每年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当年古历12月30日。如承包方不按时限付给承包费,农户有权收回自家责任地自行管理。承包户余文武2009年种植的茶叶由于遭受数月干旱,茶苗成活率不高,为弥补损失,在2010年请示村支两委,要求在茶叶地里套种烤烟,经村支两委同意后,在茶叶地内种植了10余亩烤烟。综上所述,你反映情况不符实情,余文武并非强占群众的土地。他在茶叶地内种植烤烟不属侵占行为。 石阡县信访局 二O一O年六月九日

处理单位:政府办
处理时间:2010-06-12
处理状态: 处理中
信访指南
    暂时没有信息
回复排行
  • 排名单位名称回复/总数
  • 1政府办20/20
  • 2建设局6/6
  • 3国土局4/4
  • 4教育局3/3
  • 5民政局2/2
  • 6监察局2/2
  • 7财政局1/1
  • 8计生局1/1
  • 9统计局1/1
  • 10本庄镇1/1
  • 11汤山镇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