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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卫生局 护士执业、变更、注销注册
一、办理事项名称:护士执业、变更、注销注册。
二、办事类别:承诺件。
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
四、审批范围:经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护士职称资格证的人员。
五、审批流程: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初审→县卫生局业务股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核→下达审批决定→中心窗口发证。
六、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变更、注销注册申请表;
2、二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二张;
3、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6个月内的身体健康证明;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在个体医疗机构执业的专业人员除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七、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计价格[1995]98号。
九、收费标准:护士注册费首次每人8元,再次注册每人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