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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医师执业、变更、注销注册
一、办理事项名称:医师执业、变更、注销注册。
二、办事类别:承诺件。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
2、《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六、七、八条。
四、审批范围: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五、审批流程: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初审→县卫生局业务股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核→下达审批决定→中心窗口发证。
六、需提交的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注销注册申请表;
2、二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二张;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6个月内的身体健康证明;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申请性病专业还须提供《性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个体医疗机构执业的专业人员除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七、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黔价行事字[2000]93号。
九、收费标准:执业医师注册费每人每证25元(含证书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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