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国·石阡综合门户网>>
市民频道>>
办事指南>>
水利局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和经营活动审批
一、办理事项名称: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和经营活动审批。
二、办事类别:承诺件。
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
四、审核范围: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五、审核流程: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初审→县水利局水利站或水利工程管理所审核→局水管站审核→局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中心窗口发证。
六、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工程建设方案、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可能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情况和相互谅解协议书;
4、相应水土保持管理单位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同意书。
七、审核时限:4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无。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