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利工程库区或引水、提水工程范围内取水、截水审批
一、办理事项名称:在水利工程库区或引水、提水工程范围内取水、截水审批。
二、办事类别:承诺件。
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四、审核范围:在水利工程库区或引水、提水工程范围内取水、截水的单位和个人。
五、审核流程: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初审→县水利局水利站或水利工程管理所审核→局水管站审核→局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
批→中心窗口发证。
六、需提交的材料:
1、水利工程库区或引水、提水工程范围内取水、截水申请书;
2、取水、截水可行性论证报告;
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意见书;
4、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谅解协议书。
七、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无。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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