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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劳社保局
《贵州省失业人员失业证》办理
一、办理事项名称:《贵州省失业人员失业证》办理。
二、办事类别:承诺件。
三、办理依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2]18号)。
四、审核范围: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五、审核流程: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初审→县人劳局就业局审查资料,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
六、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凭原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失业人员个人档案材料;
2、城镇失业人员凭户口簿;
3、大中专毕业生凭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
4、以上类型人员需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出具身份证复印件1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七、审核时限:6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无。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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