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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劳社保局
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
一、办理事项名称: 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
二、办事类别:承诺件。
三、办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四、审核范围:行政、事业及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职工伤残或遗属劳动能力的等级评定。
五、审核流程: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初审→县人劳局工资股、社保股审查资料→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报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下达审批决定→中心窗口出证。
六、需提交的材料:
1、伤残鉴定申请表;
2、有关伤残证明材料;
(1)医院各类伤亡诊疗证明书;
(2)病历;
(3)CT片。
七、审核时限;6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石阡县物价局0507011-132《收费许可证》。
九、收费标准:1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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