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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劳社保局
人事聘用合同鉴证
一、办理事项名称:人事聘用合同鉴证。
二、办事类别:承诺件。
三、办理依据:
1、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
2、《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第七、十二条。
四、审核范围:试行人员聘用制的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五、审核流程: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初审→县人劳局录用调配股办理。
六、需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五份;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聘用人员身份、资格证明。
七、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无。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