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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
收缴土地收益金、办理《市场准入证》
一、办理事项名称:收缴土地收益金、办理《市场准入证》。
二、办事类别:承诺件。
三、办理依据:铜地房领字〔2004〕09号文件。
四、审核范围:县城规划区内所有房改房(包括售出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五、审核流程: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县行政中心窗口初审→县房产局综合股按标准计算,并开具缴款单→办理《市场准入证》→中心窗口出证。
六、需提交的材料:房屋权属证书。
七、审核时限:3天。
八、收取依据:铜地房领字〔2004〕09号;石阡县住房货币化改革(细则)修改方案。
九、收取标准:按购房款总额的3%核算,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乘以3%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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