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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中心
行驶证挂失登记
一、办理事项名称:行驶证挂失登记。
二、办事类别:承诺件。
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和农业部第43号令。
四、审批范围:本县已经注册登记的机车。
五、审批流程: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初审→县农机中心检验机车→登记审核﹙核对机车参数、发动机及车架号码、车身颜色、保险、身份证和有关手续﹚→县级业务领导岗审核前两项内容,签注意见,通过网络逐级上报地区、省站→省站签注办理意见,通过网络下达审批决定到县站→县级牌证管理岗打印、核发牌证→县级档案管理岗整理档案归档,建立明细台帐→中心窗口发证。
六、需提交的材料:
1、乡镇派出所出具的遗失证明;
2、机车年度检验表;
3、有效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证明;
4、机车相片;
5、铜仁日报以上报社的遗失声明。
七、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黔价费〔2005〕20号。
九、收费标准:
1、正式行驶证:15元/本;
2、临时行驶证:10元/本;
3、证件挂失登记:2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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