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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立项审核(非财政资金投资项目)
一、办理事项名称: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立项审核(非财政资金投资项目)。
二、办事类别:报批件。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贵州省土地管理办法》。
四、审核范围: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立项审核。
五、审核流程: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县行政中心窗口初审、受理→县国土局规划股复审资料→出具规划审查意见→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核→上报上级审批→中心窗口出证。
六、需提交的材料: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案表原件一式二份;
2、土地开发项目要有政府批准开发的文件;
3、项目所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4、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
5、用红色笔标注项目区范围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标准分幅1/10000)复印件一式二份。
七、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无。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