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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申报、升级初审
一、办理事项名称: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申报、升级初审。
二、办事类别:承诺件。
三、办理依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七、八、九条。
四、审核范围:办理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申报、升级的单位。
五、审核流程: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初审→县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站审查→分管局长审批→中心窗口发证。
六、需提交的材料:
1、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1)建筑企业资质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章程;(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5)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7)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建筑企业申请资质升级,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七条所列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2)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3)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七、审核时限:7日。
八、收费依据:无。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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