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2日凌晨1时20分县应急办接到大沙坝乡人民政府电话报告:该乡关刀土村老菜坪村民喻新海在帮助杨通用给其病犬打针时,两人均被病犬咬伤,喻死亡,杨不知去向。由于电话报告的情况不清,县应急办立即要求大沙坝乡人民政府将具体情况通过传真书面上报,但该乡一直未报。直到7月22日上午11时32分县委办打电话询问相关情况,县应急办再次打电话到大沙坝乡政府时,该乡才将具体情况书面报送县应急办。7月24日县卫生局对大沙坝乡病犬咬人事故进行调查后,在未向县应急办报告且未经县应急办核实的情况下,直接上报地区相关单位。当日晚上,行署领导过问此事时县应急办才知晓县卫生局已调查结束并上报到地区相关单位。
按照应急管理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大沙坝乡人民政府、县卫生局作为应急管理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必须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由于大沙坝乡、县卫生局未按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县应急办报告,造成地区行署对我县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的倒查问责,给我县工作带来被动。
为此,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石府办发(2008)78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石府办发(2008)25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大沙坝乡人民政府和县卫生局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引以为诫,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信息报送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保证信息畅通、报送及时,确保县人民政府及时、准确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动态和发展趋势,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以及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