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7·20”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县政府于7月29日召开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会议。根据《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二轮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会议的要求,现将会议贯彻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全县大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按照会议的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并进行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本辖区)实际制定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同时,按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本辖区、本单位的二轮摩托车证照办理情况统计,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特别是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
目前,全县已排查登记二轮摩托车数量5167辆,其中证照不齐的4580辆,占统计数据的88.6%;县直部门职工摩托车证照不齐的占76.3%。在排查统计过程中,绝大多数乡镇和县直部门都召开了职工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国荣乡、坪地场乡、坪山乡、甘溪乡、聚凤乡、河坝场乡和部分县直部门严格按工作要求,进行认真统计并及时上报;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虽然已开展了此项工作,但工作做得较粗,统计上报不及时,未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未深入开展排查工作,达不到预期效果;有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至今未上报统计信息。由于统计上报不及时,甚至是不报,造成全县二轮摩托车数量及办牌办证重要信息统计不全面,给全县二轮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造成阻碍,严重影响了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各部门、各乡(镇)要迅速对照《石阡县进一步加强二轮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紧急会议的要求,及时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并将统计资料务必在8月31日前报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交警大队),同时抄送县安委办(安监局)。逾期不报送的,县政府将对其进行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年度道路交通安全考评资格;对因瞒报、漏报、误报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