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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人民政府文件
石府发〔2010〕17号
石阡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县级鸳鸯湖湿地保护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石阡县鸳鸯湖是修筑山坪水库后形成的一个人工湖泊,因聚集上千对鸳鸯而得名。鸳鸯湖湿地区域内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为多种动物的生存和繁衍提供了有利条件,动植物多样性十分丰富,有观赏植物79科152属217种,主要植物有马尾松、柏木、槭树、水青树、盐肤木、枫香树、黄连木、黄栌、山胡椒、崖豆藤、中华猕猴桃、红翅槭、山茶、紫荆花、山樱花、杜鹃等,保存有柏木、枫香、楠木等古树名木50多株;有脊椎动物178种,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15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野生动物有林麝1种,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有穿山甲1种;鸟类74种,属国家Ⅱ级保护的野生动物有鸳鸯、凤头鹃隼、鸢、凤头鹰、雀鹰、松雀鹰、红隼、红腹锦鸡、领角鸮、斑头鸺鹠、灰林鸮11种;爬行类20种;两栖类18种,属国家Ⅱ级保护的有大鲵、虎纹蛙2种;鱼类32种。具有较强的科考价值和旅游开发潜力。为更好地加强鸳鸯湖湿地的保护和管理,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阡县县级鸳鸯湖湿地保护区,面积351.46km2,四至界线为:东起两岔河东支流,南至两叉河,北抵两叉河底以北500m,西到三岔河湾塘电站;保护区成立后,下设办公室在林业局,由林业局负责组建机构,落实人员,制定管理制度,切实做好鸳鸯湖湿地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共同做好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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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6月24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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