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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上坟燃放烟花爆竹被重处
7月20日下午5点30分左右,离县城城南温泉约2公里的打石坡方向传来燃放爆竹的轰鸣声。闻讯后,城管局立即派出正在巡查市容市貌的二中队、四中队赶赴现场。紧接着公安和县新闻中心也迅速派员支持配合查处工作。
经现场调查:原来是县城一市民谭某及其亲朋在打石坡上坟燃放烟花爆竹约20分钟,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治安处罚法》和《石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石府发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处罚谭某1000元,并对其违规行为予以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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