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图片文章
  • 没有任何带图片的信息!
  •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石阡政府网>> 政务频道>> 公告公示
    石阡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县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的公告
    石府通〔2010〕1号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6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为切实巩固我县整脏治乱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县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所有工程车辆、货运车辆(中型以上货车、低速货车)在河西大道主干道(大关酒厂--冷龙)、长征路主街道、越城路两旁停放。
    二、为缓解县城区停车压力,将河西工业品市场、泉都大桥桥下(河西)、高寨二排街、鲜花二、三排街、文笔商城(临河面空地)用于车辆停放。同时,将县法院、农办、检察院、供电局、卫生局、教育局(含特校)、经贸局、畜牧局、民政局、养征站、烟草公司、种子公司、农行宿舍(河西)、福利院、公路养护段等单位的院落开放用于小型车辆停放。以上被明确停放小型车辆的单位,必须提供院落或空地停放车辆。
    三、县城管局、交警大队、运管所、汤山镇等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车辆停放的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有序;建设局、城管局等相关业主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严禁工程车辆带泥入城,严禁在人行道上堆放建筑材料、垃圾。
    四、为确保街面干净整洁,每周星期一上午7:00--11:00,县消防大队、城管局、交警大队组织对河西大道主干道进行冲洗(雨天除外),在冲洗街道期间,河西街主干道两旁不允许停放任何车辆。
    五、本公告从公告之日起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作者: 来源: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