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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农村五保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4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绿色快车”送温暖,敬老院里显和谐。近年来,我县高度关注农村五保老人供养这一民生工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多层次多措施推进农村五保老人供养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县2300余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安享生活构筑幸福家园。
应保尽保促稳定
我县位于贵州省东部,铜仁地区西部,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县,全县总人口43万人。长期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密切关注,不断健全机制,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农村五保对象应保尽保,为维护全县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我县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直15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县、乡两级分别明确专人抓,专人管,专人督查,实现了工作流程,持证发放,供养标准,档案管理“四统一”。同时,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全县上下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上下联动、乡村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和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几年来,我县共发放五保供养金920万元,为农村五保老人安心、幸福生活提供了保障。
2006年4月,按照新《条例》规定,对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进行普查,严格按照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程序,将最终确认的农村2371人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五保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我县还建立了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先后将分散供养标准由2006年720元提高到1800元,将集中供养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3360元。
为防止供养政策出现“断裂”,对五保对象实施多层面政策聚焦,明确了相关部门对五保对象就学、用电、用水、就医等方面给予优惠减免。其中,全额资助所有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分散供养对象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门诊医疗救助,对患重病五保对象新农合报销后剩余医疗费由民政局全额救助,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病有所医”;针对一些行动不便或没有行为能力的分散供养对象,由乡镇指定监护人,乡镇、村与监护人三方签订协议,明确监护人的职责;在五保对象去世后,一次性发放1500元的丧葬补助费,妥善解决五保对象安葬问题。
“绿色快车”送温暖
每个月底,汤山镇下岗职工廖军都会定时为北塔村的老复员军人、重点优抚对象和五保户谭尚禄老人送去两斤油,20斤大米,每个周末,他还会到老人家里为老人打扫屋子,洗洗衣服,买药等。为更好地为重残重病农村五保对象搞好服务,2006年初,我县启动了“绿色快车”送温暖活动。
“绿色快车”服务对象为全县分散供养的365名重残重病五保供养老人,服务内容除定期送米送油,定时打扫探望外还对老人的生活进行照料,并开展与老人们谈心交心活动,引导老人健康愉快生活。为保证“绿色快车”服务质量,我县从县乡民政部门职工、生活物资定购商家及下岗职工中挑选了46名责任心强,工作作风务实、细致的人员组成了“绿色快车”服务对队,并签订了服务协议,同时,县财政还专门拨付相应资金对服务人员中的下岗职工给予补助。
为让集中供养五保老人住得安心、舒心、开心,我县狠抓敬老院人员培训、制度建设、民主管理和院办经济,力求做到规范化管理、优质服务。在服务中,做到“四心”服务。即热心、爱心、细心、耐心。在饮食服务上经常变换花样,尽量满足各人需求,使老人吃得开心、满意;在生活照料上,做到无微不至、体贴耐心。发展院办经济,实现以副补院,提高院民生活质量。
敬老院里显和谐
我县敬老院基本创办于90年代,设施简陋,无法适应院民之需。近年来,县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和危改资金对1650万元对五保户实施分散建房和集中建房,确保五保供养对象“居有其所”。其中,先后投入450万元为285户五保对象建房,投入近1320万元资金,新建、改扩建敬老院共16所,并完善了相关配套设施、生活设施,为老人们能过上温馨幸福晚年生活提供保障。
在敬老院建设上,坚持高起点规划,按照交通便利、水源充足、环境优美、场地宽敞、便于照顾等要求,做到优中选优;在配套设施和设计装饰上,突出亲情化、人性化的和谐理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实施方案》和建设部门技术要求标准实施,对设施、装饰、材料、施工等各个环节都严格监督,确保高标准建设。当前,龙塘、花桥、五德等乡镇敬老院已达到省级示范标准。
截止2009年年底,我县集中供养率从2006年5%提高到16%,全县五保对象已有300多人集中在温馨舒适的敬老院里颐养天年。与此同时,在同一片蓝天下,分散居住在各个小山村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们也沐浴在阳光里,温暖舒适地享受着快乐健康的幸福生活!
作者:钱德佳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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