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石阡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寻找物主的公告
序号 |
快递单号 |
查获时间 |
查获地点 |
烟草专卖品品种及数量 |
备注 |
1 |
无 |
2024年11月18日 |
石阡县汤山街道平阳社区商铺15号外面 |
无牌号散支卷烟 40.61公斤 |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石阡县烟草专卖局(地址:石阡县泉都街道佛顶山北路51号。联系人:赵海燕、陈赵坤,联系电话:13765670157)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石阡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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