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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相关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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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现决定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定的文件《石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阡县推进省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行动和市三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发展方案的通知》(石府发〔2019〕18号)、《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畜牧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石府办发〔2022〕10号)、《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阡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府办函〔2019〕35号)、《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阡县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阡县粮食供应应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予以废止,特此通知。



       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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