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型拖拉机注册登记号牌作废的公告
关于变型拖拉机注册登记号牌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贵州省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方案》(黔农发〔2022〕5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要求,对于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出厂使用时间达到九年以上(参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及非法违法改装的变型拖拉机,及时注销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并向社会公告作废。
请变型拖拉机所有人于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到石阡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办理报废、注销登记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按规定封存拖拉机档案,对其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予以注销,如果继续上路行驶,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变型拖拉机所有人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石阡县2025年度变型拖拉机号牌作废台账
石阡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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