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石阡县大沙坝乡大坪滑坡等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通告
大沙坝乡人民政府,泉都街道办事处:
石阡县大沙坝乡大坪滑坡和泉都街道上下龙关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通过实施工程治理,地质灾害隐患已消除。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条:“地质灾害险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之规定,现对石阡县大沙坝乡大坪滑坡和泉都街道上下龙关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撤销。
特此通告
石阡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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