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石阡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5-08-26 19:46 字体:[]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县招生办学行为和教育秩序,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分区划片、相对就近、全员入学、免试就读”的原则,凡有我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或房产证地址分配入学,确保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教育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易地扶贫搬迁子女、招商引资人员子女、进城购房落户子女及符合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入尽入。

二、区域划分

(一)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各乡镇(含中坝街道)一年级新生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泉都街道辖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如下:

实验小学服务片区:龙凤村、高楼村、挂榜山村、大关社区。

第二小学服务片区:高寨村、鲜花村、文笔社区、亚新村、银丰村。

第三小学服务片区:荆坪村(含黔龙御园、两江半岛)、平阳社区、洋溪村、来潮村、香树园社区、廉租房(2、3、4期)。

第六小学服务片区:雷屯村、新场村、香树园社区、平阳社区。

汤山街道辖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如下:

第一小学服务片区:万寿社区、城北社区(除2、3、4期廉租房)、临江社区、坪兴村、北塔村。

第七小学服务片区:溪口村、石坪村、金庄村。

第八小学(原一小分校)服务片区:吴家湾村、温泉社区、城关村。

(二)初中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各乡镇(含中坝街道)小学毕业生对应升入本乡镇(街道)初中学校就读。

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第一初级中学服务片区:城北社区、万寿社区、温泉社区、城关村、坪兴村、北塔村、鲜花村、溪口村、吴家湾村、金庄村、石坪村、文笔社区、临江社区、亚兴村、银丰村、来潮村户籍或购房户。

文博中学服务片区:龙凤村、大关社区、挂榜山村、高楼村、高寨村户籍或购房户。

第四初级中学服务片区:雷屯村、新场村、平阳社区、香树园社区、洋溪村、荆坪村户籍或购房户。

非城区户籍且未在城区购房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地初中学校就读。

三、招生计划

(一)公办学校。乡镇义务教育学校由中心校合理分配辖区各学校生源,统筹初中学校按规定人数设置班额,全额招收所辖校区内适龄生,原则上不得跨学区招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县教育局统筹划分招生区域及班额设置,全额招收所辖校区内适龄生,不得招收本校招生区域外的学生。

(二)民办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招生计划,执行《石阡县教育局关于下达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计划的通知》。

四、招生办法

由县教育局统筹,乡镇(街道)中心校、义务教育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小学招生

乡镇(含中坝街道)小学招生。凡户籍在我县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需延缓入学的,须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城区小学招生。实验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为城区小学。满足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城区小学就读,城区学校无法安排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小学就读。

1.城区户籍适龄生。具有城区户籍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4年8月31日前)的学生,凭父母和孩子的户口簿到划分服务区域学校报名,学校审核通过后直接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2.非城区户籍适龄生。须符合以下条件并向对应学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教育优待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民警子女,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由县人才办提供名单,由县教育局根据持卡类别,结合入学需求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直接到安置点区域划片招生小学申请入学,并提供:①孩子父母和孩子户口簿;②已明确安置点为泉都街道香树园社区、汤山街道平阳社区的拆迁安置协议,已入住的提供水电缴费号;③就读申请表。

(3)招商引资投资人员子女。直接到居住地区域划片招生小学申请入学,并提供:①县政府招商引资文件;②投资项目等证明材料;③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④户口簿;⑤就读申请表。

(4)进城购房落户子女。直接到居住地区域划片招生小学申请入学,并提供:①孩子父母和孩子户口簿;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③水电缴费号;④就读申请表。

(5)外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以下证明材料直接到居住地区域划片招生小学申请入学,并提供:①居住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城镇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现租住地物业或社区(村组)居住证明。②户籍证明,提供申请人与父母同一户籍户口簿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③城镇从业证明,申请人父母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④就读申请表。

(6)外县经商人员子女。直接到经营地区域划片招生小学申请入学,并提供:①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②有效的营业执照;③2023年以来上缴税费三次或三个月以上的票据凭证;④户口簿;⑤就读申请表。

(二)初中招生

各乡镇(含中坝街道)小学毕业生,按初中义务教育服务区,整班移交到相应初中就读;乡镇初中学校须整体接收本乡镇全部小学毕业生。

城区小学毕业生按照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区域划分,到区域划片初中就读。城区初中学校须严格按照划分的区域整体接收对应小学全部毕业生,不得跨区域、“掐尖”招生。各公办初中学校要创造条件接收外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从县外学校返回本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和户口簿等材料到所属片区初中学校就读。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招生计划及招生简章须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通过考试或考核“掐尖”招生。

五、招生时间

依据《石阡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各校根据《贵州省2025-2026学年度校历》合理安排报名注册时间。

六、招生管理

(一)坚持阳光招生。面向石阡县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招生的所有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一年级采取划片、登记入学,七年级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招生。

(二)严控招生计划。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新增班级原则上按照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的标准编班,学位需求大的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55人,杜绝新增大班额,同时要积极化解非起始年级大班额存量。

(三)落实免试入学。各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设定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任何限制条件,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采用考试、测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在入学报名、新生报到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特长生按县教育局审批备案内容招收。

(四)强化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要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生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学校接收转学学生,要优先安排辖区户籍产权房户学生。

(五)加强收费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

(六)抓实控辍保学。各校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健全“双线五包”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扎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就读工作,优先保障搬迁户子女在配套学校就读。

(七)推进融合教育。6-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等方式安置入学就读。各学校要做好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调查统计和评估安置工作,结合实际做好教育安置,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八)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县教育局将把招生工作与当前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起来,严禁违规招生,杜绝招生腐败现象。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举报电话:0856-3930885,地址:石阡县泉都街道佛顶山北路84号。



附件:1.石阡县2025年秋季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申请表

      2.石阡县2025年秋季学期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石阡县教育局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石阡县2025年秋季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申请表.docx

      2.石阡县2025年秋季学期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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