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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快递单号 |
查获时间 |
查获地点 |
烟草专卖品品种及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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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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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0日 |
石阡县青阳乡高速收费站路口 |
烟叶4330公斤 |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石阡县烟草专卖局(地址:石阡县泉都街道佛顶山北路53号。联系人:赵海燕、周群,联系电话:18586667077、13158078324))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石阡县烟草专卖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