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358901 | 成文日期: | 2022-02-17 |
文 号: | 石府办发〔2022〕9号 | 发布时间: | 2022-02-17 16:25 |
发布机构: | 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面完成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县政府同意,将《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予以分解下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为总体目标,主动担责履责,对涉及各目标任务要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机制,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认领责任的工作格局,将目标任务逐条分解,明确到岗到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如期完成。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各单位要认真对照《2022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和《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紧盯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形成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报”。同时,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的作用,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服从指挥调度,全面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目标任务协同共进、信息共通、成果共享。
三、狠抓督促检查,强化追责问效。县政府办督查室将对标对表各项目标任务建立落实情况台账,严格督促检查,全程跟踪问效,定期对账督办,对督查中发现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纪律程序追责问责。同时,各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一季度一报告”工作机制,在每季度末30日前将本单位及各责任单位贯彻落实目标任务和民生实事任务情况梳理汇总并经单位领导审签后,通过“贵州省电子政务网事务管理”上报县政府办督查室,督查室统一汇总后形成督查专报呈县领导阅示。
(联系人:陈超,联系电话:7651568)
附件:1.2022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2.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
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