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727414 | 成文日期: | 2024-05-20 |
文 号: | 石府办发〔2024〕8号 | 发布时间: | 2024-05-20 15:36 |
发布机构: | 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石阡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石阡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铜仁市责任分工方案任务落实,根据省、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全面提高政府履职能力,统筹推进法治政府高质量发展
1.推动政府职能优化协调高效。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石阡县机构改革相关要求,调整优化政府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动态调整和完善权责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及时动态调整。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健全相关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3.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贵州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贵州省营商环境大改善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铜仁市招商引资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和监督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县投促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
4.持续深化“贵人服务·一视铜仁·一诺阡金”品牌建设。优化“五个通办”,完善“贵人服务”移动服务平台,持续推进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深度集成公安、税务、医保、人社、公积金、不动产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应用,强化“好差评”管理运用。(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5.强化涉企法治保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商圈,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公证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等一站式专业法律服务。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引导企业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探索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领域实施行政合规建设。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责任单位:县投促局、县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石阡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二、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6.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统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网络公开征求意见方式、合法性审核标准和文书格式文本。举办1期行政规范性文件业务培训。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强化合法性审核意见追溯,探索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评查。对县人民政府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7.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县政府2024年5月底前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布新增决策事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统一重大行政决策网络公开征求意见方式,制定合法性审查标准和文书格式文本。举办1期重大行政决策业务培训。健全征求意见反馈机制,决策事项与有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决策。(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8.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组建县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举办1期法律顾问专题业务培训。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吸引更多优秀法律人才加入公职律师队伍,进一步提升公职律师覆盖率。(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根据机构改革有关要求,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10.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组织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完善调度机制,推动任务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制定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五张清单”并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举办1期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及房屋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违法建筑拆除执法实务专题培训。(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11.严格规范罚款实施。落实“三个不得、两个严禁”要求,不得随意给予顶格或高额罚款、不得随意降低违法行为认定门槛、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范围,严禁逐利罚款,严禁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持续规范非现场执法,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全县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规范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石阡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12.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深入推进成品油、废矿物油、报废汽车、民营医疗机构、水事、入河排污口等领域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整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侵权假冒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1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推动与全省同步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共享合作机制,拓宽行政执法监督问题线索渠道。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严肃行政错案责任倒查问责。(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高依法处置能力
14.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坚持依法应对突发事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规范适度。注重保障不同人群特别是老年人应急权益。(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15.加强应急领域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对本地区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重大突发事件在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实际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16.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普法宣传,在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定期对负有突发事件处置职责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7.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对比分析。将更多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实现更多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得到纠正。加大调解和解、实地调查和听证力度,充分听取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的咨询意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举办1期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政府各工作部门)
18.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调解工作。完成新增20%村(居)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任务。推动在矛盾纠纷化解任务较重的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贯彻落实《贵州省防范化解煤矿企业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若干措施》。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面推动派出所、司法所“两所联动”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19.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汤山、国荣2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持续深化“万所联万会”专项行动。加强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有关乡镇〈街道〉)
20.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全国试点工作。建设本庄、龙塘、石固3个“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乡镇(街道)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试点工作见成效。加强经验总结提炼。(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有关乡镇〈街道〉)
七、强化制约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1.加强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将重大经济事项作为审计重点关注内容,严肃查处和揭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中存在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重大风险隐患。配合开展省级统计督察,压紧压实各乡镇、各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压实监督主体责任,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和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加强对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
22.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制度,依法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切实提高国资系统监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和国资中心)
23.积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办理情况进行反馈。(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24.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涉企收费、重点民生事项等信息公开力度。适时召开政策解读会、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等,持续增强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度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八、加强技术保障,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25.深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贵州省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标准统一、业务协同联动、服务同质高效。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动依申请六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应进必进、应关尽关”,实现从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6.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推广运用跨部门综合监管业务支撑模块。对接融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平台。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数据标准,全面汇聚各类非涉密监管业务数据。(责任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九、强化组织保障,不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27.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1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举办2期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组织1次以上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庭审活动。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28.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攻坚行动。制定实施《石阡县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攻坚行动方案》,围绕权责清单、依法决策、政务服务、行政执法质量、行政复议应诉、法治化营商环境、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工伤认定、应急等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攻坚。(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29.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按要求开展法治督察。贯彻落实《铜仁市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实施细则》。举办1期法治督察工作专题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30.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创新普法形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对全县中小学教师开展《道德与法治》专题轮训。加强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按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措施,每季度向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报送推进情况。县直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本系统督促指导;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政府督查室要抓好要点督促落实,确保本要点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本工作要点印发后,上级有新任务新要求的,由县委依法治县办以工作提示形式进行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