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899913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5-07-02 16:43 |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健全地价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规范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2025年石阡县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单位完成,该更新成果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附件:2025年石阡县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石阡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日
附件:2025年石阡县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docx